各市教育学会、各专业委员会:
为总结“十一五”期间全省开展群众性教育科研取得的成果,继续推动我省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的不断发展,把全省群众性的教育学术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,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河北省第十二届优秀教育科研、教学实验成果评奖活动。请各单位按照评奖办法,认真组织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省教育学会秘书处。
附:
1.河北省第十二届优秀教育科研、教学实验成果评奖办法upload/201031616372975.doc
2.河北省第十二届优秀教育科研、教学实验成果评奖申报表upload/2010316163740729.doc
3.河北省第十二届优秀教育科研、教学实验成果评奖登记表upload/2010316163750516.doc
河 省 教 育 学 会
2010年3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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